2007年10月尺度市场月度总结报告
一、 月度房产政策解析
生活困难,可提取公积金救急
经过多次讨论、修改、完善的成都住房公积缴存、提取、贷款管理办法日前经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月在全市范围内实施。今后即使不购房,因为生活困难,也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了。
据悉,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使用率达74.88%。远远超过国家相关部委规定,位居全国前列。
首次明确“在职职工概念。《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对象为在职职工。此次出台的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首次对“在职职工”这个概念作了明确。所谓在职职工,是指在国家机关、国家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么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事业和其他级织常驻本市代表机构中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工资的各类人员不包括外方及中国港、澳、台人员)包括与单位签定聘用(劳动)合同或虽未签定合但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职工。缴存基数为上一年月均工资。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规定,单位应定期向职工公布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为职工本人全年工资总额除以12。新录用和新调入的职工缴存基数为录用或调入当月职工要人工资总额。
对缴存住房公积金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公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管理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保存比例或缓缴。
生活困难也可提取公积金救急。新的提取办法适当放宽了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条件。除原先规定因为住房消费和职工丧失缴存住房公积金条件的情况可提取公积金外,提取办法这规定:职工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也可提取公积金。此外,“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仍未冰业,且家庭严困难的“和”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男性满50周岁、女性已满45周岁,未再就业,且家庭生活困难的类人群,只取提供相关证明,也可以提取公积金。
尺度点评:
此项政策的实施,无疑是给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带来了一个喜讯。但此项政策须注意,同一住房贷款或首付只能二选 一,提取办法规定,职工在同一年度当中发生多项住房消费行为且符合规定的,只能 以其中一项住房消费行为申请住房公积金一项住房消费行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同时,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时,对同一套住房已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能再同时现再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一南征北战款,便可在尝还贷款一年以后凭相关证明材料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公贷款本息。
国土资源部:制止土地违法违规决不心慈手软
16起土地违法违规案件被通报,国土资源部表示:制止土地违法违规决不心慈手软。
国土资源部27日下午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了各地查处的16起典型土地违法违规案件。这16起土地违法违规案件分为三类:
一是查处“以租代征”非法占地,共八件,分别是:北京市查处房山区青龙头村非法占地建别墅案,天津市查处东丽区新袁庄村委会非法出租耕地案,内蒙古自治区查处包头市德顺特钢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上海市查处上海大地木业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安徽省查处宿州市泗县经济开发区非法租赁集体农用地案,河南省查处洛阳市华以集团非法占地建设高尔夫球场案,陕西省查处咸阳市华西纸业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甘肃省查处静宁县县城东拓工程“以租代征”非法用地案。
二是查处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非法占地,共五件,分别是:辽宁省查处灯塔市土佳屯村非法占地案,山东省查处临沂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非法批地案,湖北省查处武汉翔宇铸造有限责任公司非法占地案,湖南省查处蓝山县人民政府非法批地案,广东省查处英德市热水湖温泉项目骗取批准用地案。
三是查处“未批先用”非法占地,共三件,分别是:河北省查处肃宁县国土资源局非法占地建别墅案,江苏省查处常州市新闸街道办事处非法占地案,浙江省查处平湖市九龙山度假区土地违法案。上述16起案件涉及违法用地8193.2亩,其中耕地3241.8亩。
尺度点评:
国土资历源部应对上述违法违规用地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依法处置,如果土地闸门失守,对土地违法违规行为蔓延之势不采取有力措施,就会使得本应被限制、禁止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得以落地,土地调控政策措施难以落实,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面临极大压力。实事求是地说,土地违法违规现象之所以屡禁不止,有外部制度、体制不健全的原因,也有内部执法不严格、改革不到位、工作跟不上的原因。对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往往失之于宽、失之于轻。这种状况一定要切实转变。要敢于执法,敢于碰硬,敢于曝光,不怕得罪人。要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办事,该查处的坚决查处,该处理违法责任人的坚决处理责任人,决不姑息迁就,决不心慈手软。
国土资源部:付清全部出让价款后才能领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
国土资源部表示,一些开发商只缴了部分出让金就分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再用该土地使用权证申请土地抵押贷款,进行滚动开发,容易造成拖欠土地出让金,引发金融风险,不利于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2002年国土资源部发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规定,受让人依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缴清全部出让金后,依法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土地使用权证书,取得土地使用权。
近年来,一些地方存在受让人只缴纳部分出让价款,地方政府就按土地受让人缴纳出让价款的数量分割发放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土地受让人再用该建设用地使用权证申请抵押,并用抵押贷款支付剩余土地出让价款。这种行为违反了国家有关土地出让的规定,给开发商以少量资金囤积土地留下余地,容易造成新的土地闲置、工程烂尾,不能形成有效住房供应,增加了金融风险。
为此,国土资源部近日颁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对土地出让价款缴纳和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发放进行更明确规定。要求受让人付清全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后,才能领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未缴清全部出让价款的,不得发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也不得按出让价款缴纳比例分割发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也就是说,开发商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按合同约定分期付款,但地方政府不得为开发商分期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证。
尺度点评:
这样规定一是有利于加强宏观调控,促进市场公平竞争,防止开发商以少量资金囤积大量土地牟取不当利益;二是避免开发商在未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情况下获取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或者以少量资金获得大块宗地中的小幅地块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并以此作抵押向银行融资,增加银行的风险;三是有利于保障商品房购房者的合法权益,避免开发商在未缴清土地价款而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情况下出售房地产,影响产权人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