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分析:房产中介今后将禁赚二手房差价
房地产经纪公司在代理买卖二手房时,今后将禁止赚取差价。国家三大部委日前发布《房地产交易秩序整治方案》,其中首次作出了这样的规定。
建设部、国家发改委、工商总局三部门继联合部署房地产市场集中整治工作后,11日又发布了具体整治方案。
方案中,三大部委列出了六大类22项房地产业的违规行为。该方案要求本月起到2007年3月间,各地的有关部门要成立专门机构,重点查处当前严重影响房价稳定的各类房地产违规行为。今年11月底之前,各地还要上报查处的涉及房地产开发、销售、中介服务等方面的3个典型案例。
方案中,三大部委列出了六大类22项房地产业的违规行为。该方案要求本月起到2007年3月间,各地有关部门要成立专门机构,重点查处当前严重影响房价稳定的各类房地产违规行为。今年11月底之前,各地还要上报查处的涉及房地产开发、销售、中介服务等方面的3个典型案例。
今天上午,记者采访了多位业内人士,他们都一致认为,对于禁止开发商囤积土地、炒卖楼号、捂盘惜售、发布虚假信息和广告、违规销售欺诈及合同违法等行为,有关部门都已是“三令五申”,此次是再次重复强调。
不少人认为,惟一的例外是首次指出要严厉查处在代理买卖二手房过程中吃差价的行为。对此,记者从相关管理部门得到了证实。
链家地产市场总监金育松也表示,此次建设部提出要重点打击“房地产经纪违规”,是这次整顿的“新亮点”,严禁房产经纪公司在代理买卖过程中赚取差价,这是有关部门关于此问题的首次明确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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