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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土改决定小产权房

发布时间:2008-07-20   来源:中国经营报  [字体大小: ]

对于小产权房而言,8月的集中处置并非一劳永逸,向上求解法律才是最终解决的正道。此时此刻,国土资源部正在积极推进《土地管理法》 的修订工作,尽管这次修改早在三年前就已在全国人大“立项”。 

而在新一轮《土地管理法》修订中,核心将锁定农村集体土地财产权制度改革,而这也事关小产权房未来的身份与命运。 

“新土改”核心 

日前,一位接近国土资源部的人士告诉记者,国土部在本轮对《土地管理法》进行修改的时候,最核心的改革可能是在农村集体土地财产权实现的形式和制度上的改革,其次是建立土地使用的责任体系。 

早在上世纪80年代出台的《土地管理法》,就提出我国将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不过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司长王守智表示,目前中国还没有建立起一套非常完善、跟市场经济完全接轨的土地管理制度。其中有三个制度基本没有建立起来:一个非常明晰的产权制度,无论是国有土地还是集体土地;一个利用经济手段对调整土地资源的补偿制度;一个对土地资源使用管理的责任体系。 

在这三个制度中,处于逻辑起点的是土地产权制度。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党组成员蒋省三告诉记者,即使《物权法》出台以后,对农民土地财产权利的规定还是很薄弱、很不完善。 

蒋省三称,如果不着力从物权制度上对农民土地财产权提供全面、完整的保护,土地作为基本的生产要素配置时就会背离市场,要素的价格就不能客观地反映其稀缺性,便可能加剧土地利用的粗放,不节约、不集约的情况会更加严重。 

此前,国土资源部部长许绍使通报了全国土地的利用情况——目前,我国建设用地盲目扩张,土地利用效率低下,节约、集约用地潜力巨大。其中,建设用地中闲置土地、空闲土地、批而未供土地大约有400万亩,各种人为因素造成的废弃地2亿亩,未利用地39亿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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