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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旧房拆迁补偿5大优惠政策

发布时间:2008-07-03   来源:房酷网  [字体大小: ]

危旧房改造的拆迁补偿优惠政策成为被拆迁人最关心的问题。近日,针对本报《今年重庆拆迁安置户住房需求超4万套》的报道,读者纷纷来电了解详细的优惠政策,市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按市政府《关于主城区危旧房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危旧房改造的拆迁补偿优惠政策主要有5大优惠政策。

关键词:奖励

货币安置每户奖1万—3万元

据了解,危旧房改造拆迁区域内的被拆迁人,在规定搬迁期限内选择货币安置的,除按规定享受货币安置补偿费和提前搬迁奖励费外,以产权户(或公有住房承租户)为单位,根据区位差异,住房每户给予1万-3万元的一次性货币安置特别奖励费,具体地段标准由主城各区制定。

非住房(如商铺、店面)按房屋评估价格的5%以内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货币安置特别奖励费;非住房一次性货币安置特别奖励费按标准计算不足2万元的产权户按2万元给予补偿。市建委人士表示,同一产权内既有住房也有非住房的,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合并给予一次奖励,不能分别奖励两次。

关键词:公摊

公摊系数不低于15%

市建委人士表示,在危旧房改造拆迁中,被拆迁住房建筑面积公摊系数低于或等于15%的,按15%的公摊系数计算应补偿的住宅建筑面积,被拆迁住房建筑面积公摊系数高于15%的,按实际面积计算房屋补偿。

如果实行产权调换安置,安置住房公摊系数超过15%的,其超过部分所对应的公摊面积由拆迁人承担购房费用,在15%以内的按实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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