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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2万买楼顶修阁楼

发布时间:2008-09-22   来源:重庆时报  [字体大小: ]


私自搭建的房屋已基本完工

小区楼顶平台是否也可以由开发商出售给业主?顶楼的业主将楼顶建成私人阁楼花园,是否侵犯了其他业主的权利?昨天,沙坪坝区梨树湾2号尚赏居小区的任先生称,他们小区的楼顶被开发商卖给了顶楼的业主,部分业主在楼顶大兴土木,加建房屋,然后出手倒卖。

顶楼业主建“自留地”

尚赏居小区的业主任先生称,最近他到小区A栋楼顶去玩,意外发现上面建起了好几处阁楼,整个平台被分割得所剩无几。他敲开一家阁楼的门,发现里面堆满了水泥河沙,“我一问工人才知道,顶楼的业主将楼顶改建成了他们的‘自留地’。”

任先生觉得奇怪,楼顶难道可以由顶楼的业主擅自改建?任先生从小区邻居处打听到,顶楼的业主是以2万元的价格从开发商处购买了楼顶的“使用权”。任先生表示,除了A栋,小区另外两栋也存在这样的情况。

业主:开发商许诺可自由支配

昨天,在尚赏居A栋29层的楼顶,一位正在现场施工的业主称,楼顶平台有70㎡,当初买房时开发商就许诺,只需要2万元钱,就可以自由支配。

“当时就觉得划算,再花一万左右装修,就相当于多出了一个花园和几间活动室。”于是这位业主当时就爽快地签约购买了楼顶,他将70㎡的空间划分了几块,一边用来养鱼种花,一边隔出三个房间,做成书房或卧室均宜,“只需要在这三个房间上面盖上彩色塑料篷就可以了,住人都完全没有问题。”

开发商:楼顶乱搭建违规将拆

昨天,记者联系上开发商销售处的姜女士,她与公司领导沟通了之后给记者答复称,没有向业主搭售楼顶的行为,业主在楼顶建阁楼花园是私搭私建行为,已经通知物管处,责令他们尽快将楼顶的违章建筑予以拆除。

律师:私卖公摊属无效行为

律师蒲万纯说,小区楼顶和外墙都是业主公摊范围,属于业主共同享受,开发商如果私自将楼顶卖给业主使用,是属于无效行为,可要求予以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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