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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最牛”榜

发布时间:2008-06-11   来源:房酷综合  [字体大小: ]

1.“最牛”回复

记者于截稿前一刻对“史上最牛”行政回复的截屏图。

周家渡街道办事处。

业主维权遇“最牛”回复 法规都成“XXXX”

本市(上海)浦东新区东明家园小区的公建配套设施被周家渡街道办事处 (以下简称 “街道”)无偿使用,原本规划许可中的老年活动室、健身房、老年阅览室及娱乐室等都没有了,公建配套设施变成了 “上海浦周投资管理中心”及 “周家渡经济发展促进分中心”。

由于小区至今没有成立业委会,业主个人没有资格代表全体业主起诉街道,业主们只得不断信访。令人诧异的是,业主几番周折后,得到的却是街道一串串 “X”字符的回复。无奈的业主们只能贴小标语抗议街道。无奈的维权 “膏药贴”,在周家渡街道形成了一道不和谐的风景线……

市民惊呼“史上最牛”行政回复

近日,家住浦东新区周家渡街道东明路560弄东明家园的市民马根祥,在解放日报报业集团网的“我要报料”论坛里投诉,叙述东明家园小区的公建配套设施被街道侵占后的维权之苦。

本报记者随即与马先生取得联系,他当着记者的面,用记者的电脑打开了在 “中国·上海”政府网站上的信箱。记者看到信箱内有自去年至今的来往信件,这些信件均反映周家渡街道侵占东明家园公建配套设施事宜。记者点击了今年5月4日收到的标题为 “周家渡街道网上信访中心处理答复 ‘马根祥2008年1月11日……’”标题的回复信件,在弹出的窗口中,被马先生称为 “史上最牛”行政回复随即呈现在记者眼前:

马根祥:

2008年1月11日,我们收到上海市 “网上信访”受理 (投诉)中心转交的关于您写给的信访事项,编号为:网2008001179。经研究,现将该信访事项的处理答复如下:根 据 《XXXXX》 规 定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根据国务院 《信访条例》的规定,如果您不同意上述处理意见,可以在收到该信访事项处理意见后的30天内向我单位的上级行政机关 “新区信访办或周家渡街道”接待场所提出书面复查申请,逾期将不再受理。

马先生告诉记者,他的信访维权始于去年9月28日。他多次向街道办事处主任以挂号信、特快专递及电子邮件形式,反映小区公建配套设施老年活动室、阅览室、健身房等被挪作他用的事实,要求街道有关部门作出解释,依法予以纠正。同时,马先生也将该信函抄送区有关职能部门。

信被转到周家渡街道办事处后,街道办事处分别2次作出回复,声称东明小区的房产开发商与街道签订了 ‘东明家园公建配套设施移交协议’,根据协议公建配套将无偿移交给周家渡街道办事处;对于5号楼使用功能的改变,回复中解释为:“街道为了履行街道作为社区经济的管理职能,街道将此配套用房作为整个社区经济的服务窗口……”马先生对回复一直不服,继续向浦东新区政府及市政府市长邮箱写信反映情况,之后,马先生就接到了上述被其称为 “史上最牛”的行政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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