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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房产更名或更址登记

发布时间:2007-07-27   来源:房酷网  [字体大小: ]

作者 北京市东方律师事务所 刘桂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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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如何办理房产更名或更址登记

房产更名或更址登记是指房屋权利人的名称、房屋坐落的街道、门牌号或者房屋名称发生变更的。更名的申请条件是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提供了更名的证明材料;更址的申请条件是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派出所出具了地址变更证明。申请人为外省市居民的,不提交暂住证或居住证。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时除填写《北京市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之外,权利人名称、房屋坐落名称发生变更;翻建、扩建楼房的面积变更,还应提交下列证件:

单位提交:

(1)变更证明文件;

(2)单位名称变更的,提交相应的更名文件;

(3)地址变更的,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地址证明或其他地址变更证明;

(4)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5)变更后的测绘图、表;

(6)营业执照复印件;

(7)法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

(8)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核验原件)。

个人提交材料:

(1)变更证明材料;个人姓名变更的,提交更名后的户口本或公安部门的证明文件;境外个人姓名变更的,提交公安部门、外事部门的证明文件;

(2)房屋所有权证;

(3)房改房提供原购房契约复印件(核验原件);

(4)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核验原件);

(5)变更后的测绘部门测绘成果(房屋平面图、房屋登记表等)。

办理变更登记只交纳房证印花税5元/本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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